1、一張身份證能辦4張銀行卡。
2、2015年12月,銀監會下發《關于銀行業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有關工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規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同一客戶在同一機構開立借記卡原則上不得超過4張(不含社保類卡)。
3、同時,《通知》還規定“同一代理人在同一商業銀行代理開卡原則上不得超過3張。代理開立的借記卡,需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櫃面辦理卡片啟用後方可使用。”
4、《通知》還要求,針對已經擁有超過4張借記卡的客戶,銀行要主動與客戶聯系核查,發現非本人意願辦理的,應中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