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和兒童界限?兒童發展心理學對兒童期的劃分,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幼兒和兒童界限?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幼兒和兒童界限
兒童發展心理學對兒童期的劃分
根據解剖生理特點,兒童期可分為:
①圍産期,胎兒滿28周到出生後一周。
②新生兒期從娩出到出生後28天。
③嬰兒期或稱乳兒期,從出生後28天到1周歲。
④幼兒期,1~3周歲
⑤學齡前期,從幼兒期結束到入小學前,即3~6或7歲。
⑥學齡期,從入小學到青春發育開始,一般指6或7歲~12歲
⑦青春期,從第二性征出現到生殖功能基本成熟,一般範圍是10~20歲,且女孩一般比男孩早2年。随地區、氣候、種族而異,中國大部分地區女孩自10~12歲、男孩自12~13歲開始,分别在18~20歲完成,上述各時期各有特點,但也有連續性。
《兒童權利公約》對兒童的定義
“兒童”一詞在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中,指的是“18歲以下的任何人,除非對其适用之
法律規定成年年齡低于18歲。”并認為每一位兒童既是一個獨立的個人,又是家庭和社會的一分子。兒童享有一個人的全部權利。兒童階段,粗一點可分為學齡前(0~6歲)、小學(6~12歲)和中學(12~18歲)三個年齡段;也可細分為:嬰兒(0~1歲)、幼童(1~3歲)、小童(4~6歲)、中童(7~12歲)、大童(13~18歲))。從性别上分為男孩和女孩。關于兒童年齡的範圍存在諸多争議,很多人不太清楚兒童是指多大的人,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中規定兒童是0~18歲,醫學界把兒童定義為0~14歲,而社會和人們公認兒童的年齡段為0~12歲,一些兒童活動都是針對這個年齡段的人群。
幼兒的成長發展是一個持續的過程,有既定的先後次序;到了某個年齡和成長階段,就會有相應的轉變;幼兒的發展進程大緻一樣,但發展的速度會因人而異,而且每個發展的方面并非獨立運作,而是相互影響。比如認知發展可能會受其語言能力所影響;體能發展有可能影響到他的社交和自理能力,等等。
幼兒的發展是一個不斷地由量變到質變的發展過程。這種從量變到質變的過程使幼少兒的發展表現出順序性、連續性和階段性。
(1)發展順序性。這是由遺傳決定的,不會因為各種外部環境的影響,或者學習、訓練的作用而發生改變,出現心理發展的超越或逆轉。
(2)發展連續性。這是由遺傳決定的,不會因為各種外部環境的影響,或者學習、訓練的作用而發生改變,出現心理發展的超越或逆轉。
(3)發展的階段性。表現為個體心理發展這個連續過程由一些具體的發展階段組成。幼兒身心發展從量的積累形成量的變化,量變達到一定程度産生質變,由于質變,使得兒童在不同的時期表現出與其他時期不同的心理特點,于是心理發展過程中表現出明顯的階段性。随着兒童心理學研究和早期兒童教育的實踐和發展,人們對“幼兒”的認識有了質的飛躍。
現代幼兒觀認為,幼兒本身就是人。他們生而不同,遺傳中包含了太多信息;幼兒很多時候比我們敏銳,隻不過他們的理解和成人不同;幼兒有獨立的豐富的内心世界,幼兒對生活有更豐富、更開放、更直觀的理解,能更多地尊重自己對待生活的方式;幼兒喜歡自立,并且可以發展出多方面的、很強的能力,甚至超過成人;幼兒很多時候比成年人更有勇氣,更能适應環境;幼兒有自己的看法,教育者應該更多地理解幼少兒;幼兒的發展取決于他們的内心和外界的互動,而教育的作用是幫助他們發揮其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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