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認定責的原則有:
(一)行為責任原則。
(二)因果關系原則。
(三)路權原則。
(四)安全原則:1、合理避讓原則。2、合理操作原則。
(五)結果責任原則。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二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後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有條件的地方,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試行,在互聯網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但對涉及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隐私,應當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