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定人們觀察星星是明是暗的,主要有兩個因素:一是由于星星發光能力的大小,二是星星和人們之間距離的遠近。天文學家通常把星星發光的能力分為25個星等,發光能力最強的比發光能力最差的大約相差100億倍。離人們距離近的星星它的發光能力強,因此人們看到它就會亮。可是,即使發光能力相當強的星星,假如離人們十分遙遠,那麼它的亮度也許還不及比它的發光能力差幾萬倍的星星呢。假如,有一顆叫“心宿二”的恒星,它的體積大約是太陽的2、2億倍,發光能力也大約是太陽的5萬倍,但因為它離地球有410光年,人們隻可以看到它是一顆閃爍着紅光的亮星。假如将“心宿二”移到太陽的位置,它射出來的光及熱就會把地球烤成什麼都消失了的大石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