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開居民戶口簿登記所在地。
戶籍所在地是指我國居民戶口簿登記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時其父母戶口登記地方,通常是家庭戶口簿上的戶口所在地。現戶籍所在地是指戶口本上所标注的派出所所在地,如是有遷移的,則以遷移後為準。
但由于就業,搬遷,升學等事宜居民不在原出生地生活居住時會形成居住地址,如未發生戶口遷移等,戶籍所在地将不變。例如:某人出生于山東省德州市某縣某村,其父母是該村合法常住居民,那麼該人戶籍所在地就是該村,後來,該人考上大學去了福建福州市生活居住,這時候,居住地就是福州市,如果沒有辦理戶籍遷移等事項,該人的戶籍所在地依舊是山東老家的那個村子,如果辦理了戶籍遷移,戶籍所在地将變為福州市某街道某小區(居住地)。其他,諸如參軍,搬遷,等等情況類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