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一年級轉學需要辦理轉學手續。
詳析:由于目前全國中小學生學籍系統中學号是唯一的,所以學生轉學時必須辦理轉學手續。否則,學生到新學校就讀也沒有學籍。轉學時,由轉入學校提出申請,轉出學校進行同意,雙方教育局審核即可。具體轉學手續,應到就讀學校咨詢學校學籍員。
1、轉入學校領取轉學申請表:
辦理轉學一般是在轉入的學校領取轉學申請表,領取後,轉入的學校填寫蓋章,然後到原學校再蓋章;
2、學籍平台審核同意:
在紙質版完成後,申請表一般是一式三份,原學校和轉入學校各留一份,一份是縣教育局一份,原學校的學籍管理員登陸學籍平台,審核同意,轉入學校再接受同意,就完成了轉學學籍的辦理,不辦理學籍的話,表示沒有轉學;
3、跨縣辦理:
如果是跨縣跨市跨省辦理,就需要到轉入縣,轉入市辦理,手續不變,需要申請表多幾份,需要各級教育局的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