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雙倍餘額遞減法公式為:在固定資産使用年限最後兩年的前面各年,用年限平均法折舊率的兩倍作為固定的折舊率乘以逐年遞減的固定資産期初淨值,得出各年應提折舊額的方法;在固定資産使用年限的最後兩年則需要改用年限平均法。固定資産使用年限的最後兩年,需要将倒數第2年初的固定資産賬面淨值扣除預計淨殘值後的餘額在這兩年平均分攤。
2、雙倍餘額遞減法,是指在不考慮固定資産預計殘值的情況下,将每期固定資産的期初賬面淨值乘以一個固定不變的百分率,計算折舊額的一種加速折舊的方法。
1、雙倍餘額遞減法公式為:在固定資産使用年限最後兩年的前面各年,用年限平均法折舊率的兩倍作為固定的折舊率乘以逐年遞減的固定資産期初淨值,得出各年應提折舊額的方法;在固定資産使用年限的最後兩年則需要改用年限平均法。固定資産使用年限的最後兩年,需要将倒數第2年初的固定資産賬面淨值扣除預計淨殘值後的餘額在這兩年平均分攤。
2、雙倍餘額遞減法,是指在不考慮固定資産預計殘值的情況下,将每期固定資産的期初賬面淨值乘以一個固定不變的百分率,計算折舊額的一種加速折舊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