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處理交通事故中,即使行人違章了,我們也要檢查機動車有無違章行為,如果有,看誰的責任更大。如果沒有,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對方人員死亡或重傷,機動車一方無過錯的,應分擔對方10%的經濟損失。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六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确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緻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别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緻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