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合同未蓋章是生效的。而買賣合同的生效問題,主要分兩種情形:
第一種,是買賣雙方簽署了書面的合同,合同中有明确的生效時間或生效條件的約定,根據合同條款來确定合同的生效問題;如果沒有約定合同生效的問題,就根據法律規定合同成立時即生效。一般情況下,如果合同簽字蓋章了,有簽署時間,就認定簽署日期為合同生效日。
第二種,是當事人之間沒有書面合同,如何确定合同生效的問題。如果當事人之間沒有書面合同,法院要根據送貨單、收貨單等證據,并結合當事人的交易方式、習慣,來認定買賣合同是否成立。在實務中,如果有相關的送貨單、收貨單,法院一般會認定雙方形成買賣合同關系,買賣合同成立生效。具體生效或成立的時間,也會根據送貨單、收貨單的時間來綜合認定。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