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銷騙術大揭秘?中新網防城港9月17日電 (林芳羽)8名A級傳銷“老總”面對法庭審判時當庭認罪認罰,承認“資本運作”并非國家項目,而是一種分錢模式廣西防城港市港口區人民法院最終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前述8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六個月至五年不等刑期,并處二萬元至二十萬元不等罰金,今天小編就來說說關于傳銷騙術大揭秘?下面更多詳細答案一起來看看吧!
傳銷騙術大揭秘
中新網防城港9月17日電 (林芳羽)8名A級傳銷“老總”面對法庭審判時當庭認罪認罰,承認“資本運作”并非國家項目,而是一種分錢模式。廣西防城港市港口區人民法院最終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前述8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六個月至五年不等刑期,并處二萬元至二十萬元不等罰金。
防城港市港口區人民法院17日披露,“資本運作”組織的模式是五級三階制,以發展下線和返利作為主要模式,當成員每發展一個下線,下線都要交69800元,該成員就會得到返利。當傘下人數直接或者間接發展到28人以上,就可以上一個“平台”,成為A1“老總”。此時,達到該級别的“老總”便有資格獲得一個“内部機密”,那就是“揭謊”——資本運作并非國家項目,而是一種分錢模式。當“老總”直接發展的成員也晉升成為A1老總後,其次月自動晉升為A2老總,A2老總則晉升為A3老總,依此類推,所謂的“出局獲得1040萬”系騙局,在成為A1老總後“揭謊”。“老總”以下級别是主任、業務主任、業務經理、高級業務員。新人隻要交納69800元的“申購款”就能成為“業務主任”,再發展兩個下線晉升業務經理。新人繳納69800元,返還19000元給新人,新人的直接上線拿6051元,再上線拿7100元,再上線能拿1300元,A1老總拿10500元,A2老總拿10500元,A3老總拿10500元。
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李某于2013年在廣西北海市通過他人加入“資本運作”傳銷組織成為他人的直接下線。李某在該傳銷體系中以“資本運作”為名發展人員,要求參與者交納申購款獲得加入資格,引誘參與者繼續發展他人參與,騙取财物,其直接或間接發展了229名下線人員。2014年後,被告人王某利、黃某燕、孫某民、王某程、李某勝、倪某娟均加入被告人李某的傳銷體系,均積極發展下線人員,引誘參與者繼續發展他人參與,均達到A級老總級别,在該傳銷體系中分别發展了95人、94人、68人、56人、44人、42人。2017年,被告人閻某通過黃某燕加入傳銷組織,在傳銷體系中系網管,起到管理、協調的作用,其下線人數為9人。
另查明,2020年1月,8名被告人陸續被抓獲歸案,李某、閻某分别向公安機關退出違法所得款40萬元、3萬元;黃某燕向公安機關退出違法所得款30萬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上述8名被告人以“資本運作”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的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财物,擾亂社會經濟秩序,8名被告人的行為均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最終,法院根據8名被告人各自的犯罪情節及其認罪、悔罪态度等因素,依法作出上述判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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