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業用地的房子:一般商業用地的房子是不能落戶的,如:公寓、商住房等不能入戶,即業主的子女不能擁有樓盤所在地的戶口,這也表示子女沒有入讀該地段學校的資格。商業公寓其實就是在商業用地上蓋了住房,但房屋的性質還是商業的。隻能作為辦公場所注冊備案,不能遷入戶口。
2、原房主戶口未遷出的二手房:原房主戶口沒有遷出在二手房交易中最常見,買家付錢買房後卻發現原來的戶主沒有把戶口遷出去,這時買家就不能落戶了。因此,在進行二手房交易時,一定要注意這個問題。同時一定要等原戶主遷出戶口後再付全款,且要提前商量好違約的賠償,保護好自己的利益。
3、不能辦理房産證的房子:沒有房産證的房子得不到公證,也不能落戶。不過住戶可以持有所有權證明材料簽訂贈與協議的,之後将房子實際交付,等到辦理過戶障礙消除時,直接過戶到自己名下。
4、違建房屋:違規建造的房屋沒有經過國家的批準,也是無法落戶的。但部分購房者為了貪圖便宜,冒着風險買了這種房屋,結果往往是“錢房兩失”。
5、小産權房:因為小産權房沒有國家頒發的房産證,不受法律承認。這種情況下也是沒有辦法辦理落戶。同時小産權還不受法律保護,如果遇到拆遷等情況,往往住戶是得不到相應的賠償。
6、查封房:售房者所賣的房子如果是因其他債務糾紛、所有權有争議涉及民事訴訟或刑事案件等原因,導緻房屋被法院查封,那麼在這種情況下,即使購買這類房屋也是無法過戶的。
7、抵押房:有貸款的房屋在房産證上會有抵押記錄,賣房人需到銀行辦理解抵押手續之後,才可以過戶。在實際交易中,賣房人需要借用買房人的首付款去辦理解抵押手續。一旦出現這種情況,買房人要注意防範資金風險。如果買房人将首付款私下給了賣房人,但是賣房人沒有把錢用于解抵押,将會給買房人造成資金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