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央行規定,2018年4月1日開始,使用靜态碼支付的風險防範等級為D級,同一客戶單日累計交易金額不超過500元,使用動态碼支付不限額。而根據支付寶規定,支付寶餘額過去12個月(一整年)的支付限額為20萬元。
所謂靜态碼指打印的紙質二維碼,方便但有危險,易被篡改或攜帶手機病毒,造成消費者損失。動态碼指手機生成的二維碼,安全但使用不方便。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15〕第43号《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本辦法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第三章業務管理第十一條:(三)對于支付機構自主或委托合作機構以面對面方式核實身份的個人客戶,或以非面對面方式通過至少五個合法安全的外部渠道進行身份基本信息多重交叉驗證的個人客戶,支付機構可以為其開立三類支付賬戶,賬戶餘額可以用于消費、轉賬以及購買投資理财等金融類産品,其所有支付賬戶的約付款交易年累計不超過20萬元(不包括支付賬戶向客戶本人同名銀行賬戶轉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