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勞動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可以知道,2021年鄭州市最低工資标準由月最低工資标準以及小時最低工資标準構成:1、鄭州市月最低工資标準為每月1900元;2、鄭州市小時最低工資标準為每小時19元。一般來說,各地區的最低工資标準每一年到三年會進行一次調整,上述标準為2020年最新标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八條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标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标準。第四十九條确定和調整最低工資标準應當綜合參考下列因素:(一)勞動者本人及平均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二)社會平均工資水平;(三)勞動生産率;(四)就業狀況;(五)地區之間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