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備中師學曆,任幼教一級滿六年,以前已評為幼教一級的,同時要開出過縣級公開課,并提交任現職以來代表本人學術水平的一篇專業論文(省一級幼兒園的應獲縣一等獎,其他幼兒園獲縣二等獎及以上),
2、再同時要具備下列選備條件之一:
(1)被評為縣級先進個人或二次鄉鎮級先進個人;
(2)被評為縣級優秀班主任;
(3)被評為縣級學科帶頭人、教壇新秀或優質課縣一等獎、市二等獎以上;
(4)教育、教學科研成果或論文獲縣一等獎、市二等獎及以上;教學業務素質綜合比武獲縣一等獎、市二等獎及以上;
(5)由本人負責的教研組或其他工作,成績顯著,被評為縣先進集體;
(6)直接輔導的二名幼兒參加教育部門舉辦的學科競賽獲縣一等獎、市二等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