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應當采用書面的形式訂立,具體應當寫明借款種類、币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由借款人簽字,寫上年月日即可。《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