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打架一方輕微傷的鑒定依據是《輕微傷鑒定标準》和《公安機關辦理傷害案件規定》第18條,處罰依據是《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3條。
公安部關于印發《公安機關辦理傷害案件規定》的通知第18條,公安機關受理傷害案件後,應當在24小時内開具傷情鑒定委托書,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鑒定機構進行傷情鑒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3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兩人打架一方輕微傷的鑒定依據是《輕微傷鑒定标準》和《公安機關辦理傷害案件規定》第18條,處罰依據是《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3條。
公安部關于印發《公安機關辦理傷害案件規定》的通知第18條,公安機關受理傷害案件後,應當在24小時内開具傷情鑒定委托書,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鑒定機構進行傷情鑒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3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