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群主移出群聊會知道嗎?來源:北京青年報網絡時代,當群主和被群主踢出群都不是什麼新鮮事兒可山東省平度市律師柳孔聖因在一個訴訟服務群内被群主踢出後,以權益受損為由将群主劉德治告上法院,要求群主将其重新拉回群裡,向自己賠禮道歉,并支付2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7月29日下午,山東省萊西法院已經審結此案,當庭裁定駁回原告起訴,下面我們就來說一說關于被群主移出群聊會知道嗎?我們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這個問題吧!
被群主移出群聊會知道嗎
來源:北京青年報
網絡時代,當群主和被群主踢出群都不是什麼新鮮事兒。可山東省平度市律師柳孔聖因在一個訴訟服務群内被群主踢出後,以權益受損為由将群主劉德治告上法院,要求群主将其重新拉回群裡,向自己賠禮道歉,并支付2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7月29日下午,山東省萊西法院已經審結此案,當庭裁定駁回原告起訴。
事件
群成員不聽群主勸被“移出群聊”
這起法官當群主、踢了律師出群後成被告的案子是怎麼回事兒呢?一切還得從2018年5月31日說起。當天,平度市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于建平建立了名為“五月花号”的微信群,平度市律師、法律工作者通過相互邀請的方式加入該群。柳孔聖于2018年5月31日入群。2018年6月7日,于建平邀請平度法院法官劉德治加入,并将群主的管理權限轉讓給後者。6月8日,該群群名修改為“訴訟服務群”。次日,劉德治發布群公告,告知群内所有人,要求大家實名,群内主要交流與訴訟立案有關的問題,群内不準發紅包,群内要弘揚正能量,維護司法權威等。對于違反群規的人,第一次警告,第二次踢出。
2019年1月21日10時許,柳孔聖在該群内發布關于某司法鑒定所的視頻及相關評論,群主劉德治就此提醒群成員柳孔聖。
1月22日20時50分,柳孔聖在群内發布其認為公安機關存在執法不規範行為的微博截圖,群主劉德治就上述内容兩次提醒柳孔聖,但柳孔聖未予理會,其間又與另外一名群成員發生争執。當晚9時,群主劉德治将群成員柳孔聖移出群聊。2019年2月1日,該群解散。
法院
群主行為是對誰建群誰負責規則的運用
柳孔聖認為,群主的行為是将法院公共資源當成了個人地盤,把服務對象當成管理對象,剝奪了律師應該享有的接受公共服務的權利,在公共場合損害了自己的聲譽。
而一名當時和柳孔聖同時在“訴訟服務群”的群友告訴北京青年報記者,當時柳孔聖在群裡發布了和案件交流無關的信息,被群主制止之後,柳孔聖不聽勸告,導緻出現了後來的被踢事件。
7月29日,群主因為踢人被群成員起訴一事在山東省萊西法院開庭。
法院認為,該案的焦點為,原被告之間在互聯網群組内因移出群組行為引發的糾紛,是否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
對此法院評判認為,群主的創建者、使用者,無論是基于工作、生活、學習,都應堅持正确導向,培育積極健康的網絡文化。
法院認為,群主劉德治使用互聯網平台賦予群主的功能權限,将其認為不當發言的柳孔聖移出群組,是對誰建群誰負責、誰管理誰負責制式規則的運用。
法院認為,此案中,群主與群成員之間的入群退群行為,應屬于一種情誼行為,可由互聯網群組内的成員自主自治。此案中,劉德治并未對柳孔聖名譽榮譽等方面進行負面評價,且沒有侵權行為,柳孔聖提出的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的主張,系基于其對劉德治将其移出群組行為而提起,不構成可以提起此案侵權民事訴訟的法定事由,不屬于法院民事訴訟的範圍。
法院最後認為,法律保護合法權益,同時禁止權利濫用,廣大網民應文明互動,理性表達,共建共享。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133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條、第3條等規定,駁回原告柳孔聖的起訴。
原被告均當庭表示不上訴。
原告
表示認可處理結果
法院當庭宣判之後,原告于7月30日向北京青年報發來《柳孔聖律師對“踢群第一案”的幾點聲明》表示,萊西市人民法院已于2019年7月29日下午開庭并當庭宣判并進行直播,這是法院奉上的一堂全民普法教育公開課,有着重要的現實意義。
柳孔聖在聲明中說,此案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并經過充分庭審調查、辯論後合議作出裁判結果,是程序正義、公正司法的切實體現。山東省高院官微在當日已就裁定駁回起訴和判決駁回訴訟請求的區别用案例進行了普法。
他表示,認可該案處理結果。(記者 董振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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