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二生申請國家助學金的具體步驟如下:
申請國家助學金的對象必須是已經提交《困難認定申請表》或其他有效貧困證明,并且經過班級、院系和學校評議、審核被認定為貧困生的在校學生;在所在的村裡開一個貧困證明,找村裡的辦事寫好貧困證明并蓋章;寫好一份申請書,同時在村裡蓋章;向輔導員提出申請,下載填寫《國家助學金申請表》;填好以後,把申請書、貧困證明、申請表一起拿到鎮級以上的民政局蓋章。待班級助學金名額分配後,輔導員根據名額,組織評定小組在所有提交助學金申請表的貧困學生中進行評選,綜合考慮學生家庭困難情況、學生平時在校品行等方面,評定出一、二、三等助學金獲得者。在班級以适當方式公示,無異議後報院系;院系資助工作負責人對全校助學金獲得者進行彙總,以适當方式公示,無異議後報學校學生處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