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止一次參加選秀節目的選手,被稱為“回鍋肉”。事實上,“回鍋肉”不是個别現象,而已經成了歌唱類真人秀節目的行業現象。通常來講,“回鍋肉”可以分為三類:一種是一個選手參加不同的節目;另一種是一個選手在同一個節目中重複出現;還有一種就是已經成名多年的音樂人,回爐走上歌唱類真人秀節目的舞台。
回鍋肉問題的本質在于,音樂綜藝節目有其自身内在的生命周期。業界的一個共識是,音樂人才的成長都需要一個較長的時間周期,短時間内竭澤而漁式地紮堆兒制作該類節目,雖說能夠帶來經濟效益和收視效果,但從長期看,不僅讓觀衆産生審美疲勞,還容易将一個品牌推向絕路。頻頻出現“回鍋肉”,除了人才生長跟不上供應的主因,也涉及商業利益的問題。樂評人李嫑嫑指出,如今參加音樂選秀的“路人”,多半都有過走穴演出的經曆,甚至還有不少人簽過歌手經紀約,所以這部分歌手參加音樂選秀其實是“有備而來”,他們背後的經紀公司會為他們的選秀之路做鋪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