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緻人輕傷二級,應該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複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具體可以結合當地生活水平和經濟條件。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夥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複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條因同一侵權行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數額确定死亡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