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核保,一般是指保險法中的不可抗辯條款,是指保險合同生效2年後,保險公司不得以投保人在投保時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為由,主張解除保險合同。但這并不代表投保人故意或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告知義務,投保超過兩年就能獲得理賠,保險公司有權拒賠,前者不予退還保費,後者應當退還保費。
兩年核保,一般是指保險法中的不可抗辯條款,是指保險合同生效2年後,保險公司不得以投保人在投保時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為由,主張解除保險合同。但這并不代表投保人故意或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告知義務,投保超過兩年就能獲得理賠,保險公司有權拒賠,前者不予退還保費,後者應當退還保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