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八省聯考,特指中國公務員的考試,不再實行八省(指湖北省、湖南省、陝西省、西藏、廣東省、安徽省、四川省、天津)命題,而是由中央統一命題,這種聯考形式成為八省聯考。此次“八省聯考”雖由中央出題,但是作為過渡性嘗試,各省題目并不相同,而各省原有風格也将在一定程度上保留,考生需要兼顧“國考”和“省考”兩方面的風格。
2、中國現行的公務員考試錄用制度以“公開、平等、競争、擇優”為原則,在總體上改變了過去選人缺乏競争機制,選才視野局限于較小範圍,選人用人缺乏客觀标準等弊端。但目前由各省自行組織考試的做法緻使一些考生在各地來回奔波,連環趕考,客觀上導緻了競争的公平性受限、制度成本較高等問題,确需引起重視。
3、實行全國統考,考試時間統一,考試科目統一,考試成績在全國通用,既減少了考生在精力和經濟上不必要的重複消耗,也避免了各地考試主辦機構的重複投入,在降低考試成本方面的效果是毋庸置疑的。但反對者認為,全國統考在能否促進公平方面是值得争議的,相反,由于各地政府工作所面臨的社會問題存在較大差異,統一試題可能帶來的恰是實質上的不公,一些考生也對統考後考試機會減少表示了擔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