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書:是由發标單位編制或委托設計單位編制,向投标者提供對該工程的主要技術、質量、工期等要求的文件。标書是招标工作時采購當事人都要遵守的具有法律效應且可執行的投标行為标準文件。它的邏輯性要強,不能前後矛盾,模棱兩可;用語要精煉、簡短。标書也是投标商投标編制投标書的依據,投标商必須對标書的内容進行實質性的響應,否則被判定為無效标。标書同樣也是評标最重要的依據,一般有至少一個正本,兩個或多個副本。
國内招标書一般是以中文版本為準。而中國國内的企業進行國際招标,一般是以英文(或當地語言)版本投标。招标文件中一般注明,當中英文版本産生差異時以中文為準。
标書的編制原則有:全面反映使用單位的需求,科學合理,公平競争(不含歧視性條款),維護企業利益、政府利益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