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辦學校是民間組織的一類,是民辦非企業單位。民辦學校是指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者個人,利用非國家财政性經費,面向社會依法舉辦的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
民辦學校和非民辦學校則是從辦學主體上來區分的,民辦學校有三個明顯特征:
1、舉辦人不是國家機構。
2、資金來源于非國家财政性經費。
3、面向社會舉辦學校,也就是面向社會招收學生和學員,服務于不特定的群體和公民個人,而不是隻招收某個團體、企業、行業、系統和特定群體的人為學生或學員。
從現實情況來看,民辦學校的.舉辦者主要有:公民個人、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集體經濟組織、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等。從資金來源渠道來看,有個人自籌資金、個人智力投入(無資金投入)、個人和企業的投資、集資或入股以及捐資等。
對于一個特定的民辦學校來說,資金來源并不完全是單一的,可以是個人、集體、企業資金的混合。同時,非财政性經費并不排除國有資産的注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