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責條例心得體會600?精準問責,準确界定問責對象是關鍵新修訂的《中國共産黨問責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五條明确規定:“問責對象是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幹部,重點是黨委(黨組)、黨的工作機關及其領導成員,紀委、紀委派駐(派出)機構及其領導成員”實踐中,有些地方因對問責對象界定不清,導緻問責不力或問責泛化,有的隻問下級責任不問上級責任,有的隻問現任領導責任不問時任領導責任,有的隻問基層責任不問上級部門責任浙江省全面落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堅持“四個弄清楚”,在精準界定問責對象上下功夫,避免出現向下級黨組織和幹部推卸責任、問下不問上等問題,做到該問的一個不落、不該問的一個不問,督促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幹部負責守責盡責,下面我們就來說一說關于問責條例心得體會600?我們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這個問題吧!
問責條例心得體會600
精準問責,準确界定問責對象是關鍵。新修訂的《中國共産黨問責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五條明确規定:“問責對象是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幹部,重點是黨委(黨組)、黨的工作機關及其領導成員,紀委、紀委派駐(派出)機構及其領導成員。”實踐中,有些地方因對問責對象界定不清,導緻問責不力或問責泛化,有的隻問下級責任不問上級責任,有的隻問現任領導責任不問時任領導責任,有的隻問基層責任不問上級部門責任。浙江省全面落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堅持“四個弄清楚”,在精準界定問責對象上下功夫,避免出現向下級黨組織和幹部推卸責任、問下不問上等問題,做到該問的一個不落、不該問的一個不問,督促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幹部負責守責盡責。
堅持權責一緻,把問責重點弄清楚,不讓無責幹部“背鍋”。有權必有責,失責要擔當。領導幹部職位越高,責任越重,如若工作失責,更應當勇于擔當,敢于負責。然而在實際工作中,一些地方在問責時常常“看人下菜”,問下級責任、直接責任多,問上級責任、領導責任少,導緻該打的“闆子”沒有打到位,嚴重違背了權責對等原則。為防止上寬下嚴的傾向,浙江省在問責過程中緊緊扭住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堅決防止問下不問上。以浙江省高考英語科目加權賦分事件責任追究工作為例,對于這起因決策嚴重錯誤造成的重大責任事故,按照權責一緻、錯責相當的原則,重點追究了時任省教育廳黨委書記、廳長對主管的該項工作不正确履行職責的主要領導責任,省教育考試院黨委書記及分管院長錯誤決策的直接責任,省教育考試院紀委書記監督不到位的監督責任,對承擔具體落實工作的一般幹部和工作人員不予追究責任。
堅持分清責任,把職責範圍和責任鍊條弄清楚,不搞避重就輕式問責。《條例》第六條規定,“問責應當分清責任。黨組織領導班子在職責範圍内負有全面領導責任,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和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員在職責範圍内承擔主要領導責任,參與決策和工作的班子成員在職責範圍内承擔重要領導責任。”但在問責過程中,由于正副職之間、不同層級之間、各部門之間職能交叉重疊、職責範圍不清,導緻問責對象難以确定,一個地方出了問題,到底問責到哪一級、哪個部門沒有明确标準。為了防止責任下移、追下不追上,浙江省在問責過程中堅持明确權力、厘清責任、分清主次,通過建立責任清單,梳理責任鍊條,列出問責事項,劃分責任範圍,讓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幹部責任有界限、問責有依據。如浙江省在海洋生态環境問題責任追究工作中,針對甯波、溫州、舟山部分縣(區)違法圍填海的問題,自上而下梳理各級政府、有關部門和責任人的責任清單,分清直接責任和領導責任,在追究縣(區)政府和有關部門違法圍填海直接責任的基礎上,追究了省級有關部門、市政府和有關部門主要領導、分管領導的領導責任。
堅持終身問責,把人員身份和時間節點弄清楚,不讓已提拔調離的責任人員“漏責”。有些問責案件中,失職失責行為發生的時間跨度長,涉及的幹部很多已經提拔使用了。針對這種情形,浙江省堅持查清問責案件中曆任責任人的身份信息,包括黨政職務、任職時間、具體職責、分管内容等,按失職失責情形輕重及發生的時間節點,對應找準問責對象,即便是該對象已經提拔調離,也不以職級較低的現任領導或其他責任較輕的人員“代責”,更不輕易以“時間久遠,沒法追查”為由使已提拔調離人員“漏責”。2012年至2017年間,杭州灣新區在未取得海域使用權的情況下違規圍塗,導緻濕地功能遭到破壞。問責調查發現,在此期間杭州灣新區管委會經曆了三任主要領導,其中一任任職時間相對較長且責任最重,即便他已提拔為省直部門主要領導,也仍然對他依規依紀進行了嚴肅問責,充分體現了失責必問、問責必嚴、終身問責的要求。
堅持實事求是,把上級主管和屬地管理的權責關系弄清楚,不讓基層幹部充當“頂罪羊”。一些地方職能部門濫用“屬地管理”原則,将本應由上級部門牽頭負責的工作推給基層,将主體責任變成督導責任,其實質是上級機關不擔當、向下層層推卸責任。浙江省認真落實“基層減負年”的要求,大力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在問責中按照權責一緻原則,正确處理職能部門“誰主管、誰負責”和鄉鎮基層“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關系,厘清各自權限和職責,分清在問責案件中誰是主角、誰是配角,堅持實事求是,注重綜合效果,做到事有人管、責有人擔,讓問責精準,讓部門和基層幹部服氣。在紹興市上虞區曹娥江江灘危險廢物填埋場環境污染隐患突出問題問責案件中,依規依紀對時任區政府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和職能部門主要領導等責任人員進行嚴肅問責,堅決糾正隻追究基層責任、不追究上級責任的問題。(浙江省紀委監委黨風政風監督室主任 葉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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