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字樓标準樓間距為:
1、多層,即4-6層及以下與多層建築間距為6米。
2、多層與高層,即12層及以上為9米。
3、高層與高層之間為13米。
樓高:樓間距=1:1.2。按照國家規定(設計規範)以冬至日照時間不低于1時(房子底層窗戶)為标準。間距是用建築物室外坪至房屋檐口的高度/tan(a)a-各地在冬至日正午時的太陽高度角。
根據《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範》的規定:
辦公樓間距,應以滿足日照要求為基礎,綜合考慮采光、通風、消防、防災、管線埋設、視覺衛生等要求确定。
辦公樓正面間cc距,應按日照标準确定的不同方位的日照間距系數控制,也可采用表5.0.2-2不同方位間距折減系數換算。
宅側面間距,應符合下列規定:
條式辦公樓,多層之間不宜小于6m;高層與各種層數辦公樓之間不宜小于13m。高層塔式辦公樓、多層和中高層點式辦公樓與側面有窗的各種層數辦公樓之間應考慮視覺衛生因素,适當加大間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