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登記之日起,年限達到8年的。累計行駛裡程達到10萬公裡的,車輛損壞嚴重的,車型已被淘汰,無配件來源的。
2、燃油消耗量超過标準規定值20%的,經修理和調整仍達不到國家助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要求的,經修理、調整或采用排氣污染控制技術後,排放污物或噪音仍然超過國家和本市規定排放标準的。輕便摩托車、助動車達到報廢年限後,必須報廢。
1、自登記之日起,年限達到8年的。累計行駛裡程達到10萬公裡的,車輛損壞嚴重的,車型已被淘汰,無配件來源的。
2、燃油消耗量超過标準規定值20%的,經修理和調整仍達不到國家助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要求的,經修理、調整或采用排氣污染控制技術後,排放污物或噪音仍然超過國家和本市規定排放标準的。輕便摩托車、助動車達到報廢年限後,必須報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