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不能享受小微企業政策。
現行企業所得稅實行法人稅制,企業應以法人為主體,計算并繳納企業所得稅。《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五十條第二款規定“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内設立不具有法人資格的營業機構的,應當彙總計算并繳納企業所得稅”。由于分支機構不具有法人資格,其經營情況應并入企業總機構,由企業總機構彙總計算應納稅款,并享受相關優惠政策。
分公司不能享受小微企業政策。
現行企業所得稅實行法人稅制,企業應以法人為主體,計算并繳納企業所得稅。《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五十條第二款規定“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内設立不具有法人資格的營業機構的,應當彙總計算并繳納企業所得稅”。由于分支機構不具有法人資格,其經營情況應并入企業總機構,由企業總機構彙總計算應納稅款,并享受相關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