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産假期間的工資待遇問題,勞資雙方應先協商,協商不成,可到當地勞動部門申請仲裁。
1、國家規定的産假,有98天,應該從産前15天開始休。雙胞胎加15天,難産加15天。根據各省的規定,産假時間還有增加,比如四川省規定另外給予60天産假,純哺乳的還可享有一個月的假期。
2、産假的工資。一般用人單位都要交生育保險,這樣生孩子的住院手術費都可以在社保基金報銷,另外産假期間的津貼也就是産假工資,也由社保基金發放。這個不包括單位後來給的那三個月的期限,一般隻包括98天。
法律依據: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别規定》第七條、第八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