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流程如下:
一、申請者遞交材料。
二、登記機關在3個工作日内對材料的齊備與否,進行審核。
三、申請者交付登記申請費。
四、登記機關收到費用後發放受理通知書。
五、登記機關在受理後30日内對申請材料的正确與否,進行形式審核。
六、登記機關向申請者送達發放登記證書通知或送達不予以辦理登記的通知。
七、申請人領取登記證書或退回的50%申請費。
申請流程如下:
一、申請者遞交材料。
二、登記機關在3個工作日内對材料的齊備與否,進行審核。
三、申請者交付登記申請費。
四、登記機關收到費用後發放受理通知書。
五、登記機關在受理後30日内對申請材料的正确與否,進行形式審核。
六、登記機關向申請者送達發放登記證書通知或送達不予以辦理登記的通知。
七、申請人領取登記證書或退回的50%申請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