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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在河東裴氏文化家風家教微信群,有宗親問道,裴氏家族有哪些宰相和大将軍?後來,石家莊裴建章宗親發了一份文件,這份文件上裴氏家族曆史上的宰相和大将軍名單都有。
今天,我們從這份名單中,列出唐代裴氏家族宰相,一起聊聊唐代(618—907)中央最高權力機關。
唐代裴氏家族宰相名單
裴矩(547-627),字弘大,隋唐人。著名的政治家兼外交家,隋炀帝時為尚書仆射,光祿大夫,爵封蔡國公。
裴寂(572-632),字玄真, 隋唐人,隋绛州刺史裴瑜之子。因唐朝開國有功,被任命為尚書右仆射,爵封魏國公。
裴炎(?-684),字子隆,唐高宗時為中書令(宰相),因反對武則天稱帝,被武則天以莫須有的罪名殺害。睿宗複位,為裴炎昭雪追贈太尉。
裴胄,字胤叔,名臣裴寬之侄子。明經及第,著名的政治家。唐貞元十九年去世,贈尚書右仆射。裴行本,唐代人,隋名将裴仁基之子。曆官禮部尚書,行侍中,武則天稱帝時官至宰相。
位于山西省聞喜縣禮元鎮裴柏村的裴氏名人紀念館
《新唐書》裴氏宰相名單
裴建章宗親提供的這份名單資料,來自于聞喜《裴氏世譜》,而據《新唐書·卷七十一·表第十一·宰相世系一》記載:裴氏定著五房:一曰西眷裴,二曰洗馬裴,三曰南來吳裴,四曰中眷裴,五曰東眷裴。宰相十七人。(西眷有寂、矩;洗馬有談、炎;南來吳有耀卿、行本、坦;中眷有光庭、遵慶、樞、贽;東眷有居道、休、澈、垍、冕、度。)
宰相是什麼
這兩份不同出處的名單有差異,為什麼會産生這份差異呢?我們先來認識什麼是宰相?
宰相是中國古代對于輔佐君主并掌握國家最高行政權力的官員的一種通稱或俗稱,并非具體的官名(隻有遼代以其為正式官名)。
史傳商代有伊尹為相,周代周公為太宰,皆為輔佐君主并掌握國家最高權力的官員,太宰與相就合稱為宰相。宰相聯稱始見于《韓非子·顯學》。宰相可以是一個人,也可以是一群人,例如漢代的丞相可以稱之為宰相,很長時間就是一個人,魏晉南北朝的錄尚書事可以算宰相,唐代的三省長官,甚至參加政事堂會議的官員都算宰相,宰相就是一群人。遼朝早期設北、南面官,有所謂北宰相、南宰相。金朝以尚書省為全國最高行政機構,不設中書、門下二省。以尚書令、左右丞相、平章政事、左右丞為宰相。元朝以中書省為政務中樞,主官中書令常由皇太子兼領,下為左右丞相,再下為平章政事,副職左右丞及參知政事皆是宰相,最多至十多人。明朝初亦設中書省,左右丞相。洪武十三年(1380年),罷中書省,廢丞相,由皇帝親決國政。宰相制度遂廢。後皇帝以不勝庶政之繁,設内閣大學士協理文書。後閣職漸重,大學士成為事實上的宰相,稱輔臣,居首者為首輔。清朝沿明制設内閣大學士,雍正時設軍機處,内閣成為閑曹,軍機大臣成為事實上的宰相。明、清習慣上都稱授大學士為拜相,但無正式宰相名份。晚清實施新政,仿日制設内閣總理大臣為行政機關首長。
在所有的官職中,宰相的變化最多,這是由于君主既需要宰相幫助辦理政事,又擔心宰相的權位過重,危及自身的權力。
唐代中央最高權力機關
我們再來結合唐代宰相,聊聊唐代中央最高權力機關。
唐朝自始至終有宰相之職。唐初以三省長官中書令、侍中、尚書令(後以仆射代之)為宰相。後來多 以他官居宰相職而假以他名。這種具有宰相資格的名号,最常用的、較為固定的,是同中書門下三品 、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唐中葉以後,主要是同平章事。他們是唐朝執掌大政的宰相。
三省,指的是: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這是唐代中央最高行政權力機關。 凡國家重要政務,由中書省草拟沼诰、批文、答奏,經門下省審核,交尚書省貫徹執行。
三大班子的最高行政長官分别為中書令、侍中、尚書令(皆正二品)。由此三人分别擔任朝中左右宰相,位高者還可晉升為三公(太尉、司徒、司空。皆正一品)。
也有非三省長官參與宰相職權的,統稱為“參知政事”或“同中書門下章平事”。比如中書侍郎(正三品),本是中書令的次官,如果兼有參知政事或“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的頭銜,就兼有宰相職權。門下省的次官門下侍郎(正三品),也是一樣。
中書省(決策機關)
中書省的職權是佐天子執大政。中書令下置有中書舍人一職,總攬國内機要,位居正三品上。還置有右散騎常侍(正三品下)、右谏議大夫、起居舍人、右補阙、右拾遺(從八品)等大小官員。後二職為谏官,其他官員分别負責呈遞奏章、傳達皇帝旨意、起草诏敕等。
中書省下屬機構,有四方館、集賢殿、史館等部門。四方館置通事含人、令史、典籍等官,專掌朝見引納、殿廷通奏;集賢殿置學士、直學士、修撰等官,專掌刊輯經籍;史館置修撰、直館等官,任務是修撰國史。
擔任中書省長官的裴氏的有:
裴炎(683年-684年),他是唐高宗的顧命大臣,受遺诏輔政,改任中書令。
裴居道(685年-687年) ,685年,在高宗之子唐睿宗(李弘之弟)年間,裴居道任刑部尚書,李弘和睿宗的母後武太後(武則天)攝政,封裴居道為 同鳳閣鸾台三品 ,實際上相當于宰相。年末,他又被任為内史,為 鳳閣之首 。
裴行本(691年-692年),691年九月廿六,時任冬官侍郎(工部侍郎)的裴行本被任命為同鳳閣鸾 台平章事 ,實質上的宰相。
裴光庭(729年-730年),開元十七年(729年),裴光庭拜相,初授中書侍郎同平章事,實質上的 宰相。
裴冕(756年-757年、769年),至德元年(756年),安史叛軍進逼長安,唐玄宗西逃入蜀,皇太子 李亨則北上平涼。裴冕因被授為禦史中丞,入朝途中恰在平涼遇到李亨。他詳述時勢,勸李亨前往靈 武,并五次勸進,請求李亨即皇帝位。七月,李亨稱帝,是為唐肅宗,以定策之功授裴冕為 中書侍郎 、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此時,玄宗尚不知肅宗稱帝,在成都遙授肅宗為天下兵馬元帥,并以裴冕為太子左庶子。八月,肅宗即位的消息方才傳到蜀地。裴冕生性忠勤,一心為公,頗得人心。他建議出賣官職爵位以及僧道度牒,以此積聚錢财,充作軍費。但在具體運作之時,卻以法令強迫他人去買,使得賣價很低,引起時人非議。至德二年(757年),肅宗到達鳳翔郡,免去裴冕的宰相之職,改為尚書右仆射。
大曆四年(769年)十一月,宰相杜鴻漸病逝。當時,元載執掌朝政,因裴冕曾對自己有舊恩,而且 年邁多病,容易控制,便推薦他繼任宰相。裴冕被拜為 左仆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又兼任東都留守、河南江淮副元帥。他入朝謝恩,跪拜後竟然站不起來。元載将其扶起,代為贊謝。
裴遵慶(761年-763年),肅宗時,為吏部侍郎。蕭華輔政,屢薦之,拜黃門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 事 。
裴垍(808年-810年),他為官好直,深得憲宗信任,遷中書侍郎、同平章事。
裴度(815年-819年、822年、826年-830年)
元和十年(815年)五月,因讨吳元濟諸軍久未有功,裴度又兼任刑部侍郎,受命赴蔡州行營宣慰, 了解軍情,向諸将傳達朝廷旨意。回朝後,他向憲宗分析形勢,并深為看好忠武軍節度使李光顔。不 久後,李光顔大破淮西軍于陳州溵水縣西南的時曲。消息傳來,憲宗歎服裴度的知人善用。
同年六月,成德節度使王承宗、平盧節度使李師道都派刺客刺殺宰相武元衡,同時指使他們刺殺裴度 。六月三日,武元衡像往常一樣騎馬上朝,剛出所居的靖安坊東門,刺客從暗中射出了密集的箭,射得武元衡的随從紛紛逃散,然後牽了武元衡的馬走了十幾步,殺了武元衡,取首級而去;裴度從長安通化裡宅所出門,刺客向裴度擊刺三劍:頭一劍砍斷了裴度的靴帶;第二劍刺中背部,剛剛劃破内衣;末一劍微傷裴度的頭部。裴度跌下馬來,幸好他頭戴氈帽,因此傷得不深。刺客又揮劍追殺裴度,其随從王義以身掩護,被砍斷了右手。裴度跌進路邊的溝中,刺客以為他已死,這才罷手離去。此事震動朝野,事隔三日,憲宗下诏委任 裴度為門下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822年,裴度剛被冊拜為司徒,徐州便奏報:武甯軍節度副使王智興驅逐了節度使崔群,自稱留後。朝廷驚駭,當即命 裴度任司徒、同平章事 ,仍主持朝政。并委派王播接替裴度鎮守淮南。
寶曆二年(826年)十二月初八,宦官劉克明等謀害敬宗,裴度與宦官王守澄、楊承和、梁守謙、魏從簡等密謀,誅除劉克明等人,迎立江王李昂為天子。裴度因功加授 門下侍郎 、集賢殿大學士、太清宮使,其他職位依舊;因輔佐導引的功勳,進階為特進。在寶曆二年(826年)時,滄景節度使李全略去世。其子李同捷竊取兵權,謀求承襲父職。次年,朝廷采納裴度等人的建議,舉兵讨伐,至大和二年(828年)十一月,滄景之亂平定。裴度于是上疏陳奏:調派軍糧不是宰相的職責,請将度支使職權歸還各有關官吏。文宗下诏同意,進階為開府儀同三司,實封其食邑三百戶,裴度不得已才接受。 裴度年邁而又多病,自文宗即位後便上疏懇請辭去軍政機要之職,文宗對他的禮遇更加深厚。文宗派禦醫替他診斷治病,每天讓中使前去安撫慰問。大和四年(830年)六月,文宗下诏褒獎裴度,任他為司徒、 平章軍國重事 ,允許病愈後每三、五日前往中書省一次。 裴度上表辭讓,文宗依從他的請求。同年九月,裴度以加守司徒、兼 侍中 、襄州刺史之職,任山南東道節度使、觀察使、臨漢監牧等使。
裴休(852年-856年)
大中六年(852年)八月,裴休升任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宰相),仍領鹽鐵使。關于“時政記”的修 撰,他建議将所有奏事對問宰相,以達到記事精詳,并無遺漏,進而使史官得以“直書”的目的 。此事得宣宗允準。其後累調為中書侍郎。裴休為相共五年。
大中十年(856年),唐宣宗命裴休暢所欲言,對政事提出建議。裴休請求宣宗盡早立太子,宣宗說:“如果立皇太子,那朕就将成為閑人了。”裴休因此不敢再提此事。二月,裴休稱病請辭,宣宗不許。 六月, 裴休罷相 ,帶同平章事銜出任檢校戶部尚書、汴州刺史、禦史大夫、宣武軍節度使。 是年冬,進階金紫光祿大夫、上柱國,以守太子少保之職分司東都(洛陽)。
裴坦(874年),官至中書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裴澈(880年-881年、883年-887年),僖宗朝,拜相,曆官門下侍郎、右仆射、同平章事、判度支 。
裴贽(900年-903年),昭宗時,拜 中書侍郎,兼本官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裴樞(901年、903年-905年),換戶部侍郎 、同平章事 。
門下省(審核機關)
門下省的職責是出納王命,贊相禮儀。下設要職給事中(正三品),職權是發現和糾正政令違失(大詩人王維,玄宗開元年間曾居此官)。還設有左散騎常待人(正三品下)、起居郎、左補阙、左拾遺等大小官職。左谏議大夫是皇帝的侍從顧問,職責是規諷過失。起居郎是記錄皇帝的言行的。左補阙、左拾遺是兩名谏官,官職不高,更無實權。
門下省下屬機構,有城門局、符寶局、弘文館等官署。城門局置城郎、令史、門捕等小官,專掌皇城宮殿諸門啟閉;符寶局置符寶郎、令史、主寶、主符等小官,專掌天子八寶、國之符節(授官憑信);弘文館置學士、校書郎等官,職責是詳正圖籍,教授生徒。
位于山西省聞喜縣禮元鎮裴柏村的裴氏宗祠
擔任門下省長官的裴氏有:
裴矩(624年-625年),武德四年(621年),裴矩降唐,曆任殿中侍禦史、太子左庶子、太子詹事、檢校侍中、民部尚書,封安邑縣公,受到唐高祖、唐太宗的推崇。貞觀元年(627年),裴矩病逝,時年80歲。追贈绛州刺史,谥号敬。
裴炎(681年-683年),開耀元年(681年),裴炎進拜侍中。景雲元年(710年),唐睿宗為裴炎平反,追贈他為太尉、益州大都督,賜谥号為忠。
裴居道(687年-690年),687年,他又任納言,為鸾台之首。690年,武太後在奪取睿宗皇位、建立武周新朝之前處決了一批官員和唐朝宗室。裴居道也在其中,原因失載。
裴光庭(729年-733年),開元十七年(729年),裴光庭拜相,初授中書侍郎同平章事,次年又升任侍中。他任相期間,提出“循資格”,以資曆作為擢用官吏的标準,還建議向吐蕃傳播中原典籍,後封正平縣男。開元二十一年(733年),裴光庭病逝,時年五十八歲。追贈太師,谥号忠獻。
裴耀卿(733年-736年),開元二十一年(733年),裴耀卿拜相,授為黃門侍郎、同平章事,後升任侍中。開元二十四年(736年),被罷為尚書左丞相,封趙城侯。
尚書省(行政機關)
尚書省的職權是統領百官、總領國務的中央政府。唐代初期,太宗皇帝兼任尚書省的尚書令,以後無人敢居此職,所以唐代中央實際隻有兩省長官擔任左右宰相職務。
可是機構龐大、職責繁重的尚書省,對重大國事的決策和發号施令,無專人負責是不行的。為此,唐代中央又在尚書省設置官位僅次于宰相的左右仆射各一人(皆從二品),下統六部分理國政。仆射以下置有左右丞(皆正四品)、都事、主事等大小官員。左丞地位略高。有權通判省事,并分管中央六部的吏、戶、禮三部十二個司,右丞則隻分管兵、刑、工三部十二個司。
尚書省直接領導的中央六部的各部長官皆稱尚書(皆正三品),次官皆稱侍郎(吏部尚書為正四品上,其他各部侍郎為正四品下)。
各部的職權範圍是:
吏部掌官吏選授、勳封、考核等。但五品以上要職,由朝廷、宰相決定,吏部不得擅專。
戶部掌田戶、錢谷、貢賦等。
禮部掌儀禮、貢舉、學校、考試、宗教、接待外國使節等。
兵部掌武官選用和兵籍、軍械、軍令、馬政、與辇、車乘、傳驿等。
刑部掌律令、刑獄、門禁等。
工部掌百工、屯田、山澤。
各部之下都設有四個司的中層官署,分工較細。各司主官皆稱郎中,副職皆稱員外郎。都還設有若幹其他官員,以佐其政。
擔任尚書省長官的裴氏有:
裴寂(618年-629年)任尚書右仆射,尚書令是李世民(618年-626年尚書令)
裴談(710年),景龍四年,韋後專制,以刑部尚書同中書門下三品,實質上的宰相,留守東都
名稱變更
上說三省和六部的機關名稱和官職名稱,在初唐和盛唐時期,曾經有過三次變 更 :高宗龍朔二年(公元662年),門下省改稱東台,中書省改稱西台,尚書省改稱 中台。各省長官、次長官,分別稱東台左相、東台侍郎;西台右相、西台侍郎;尚書省因 尚書令久缺不置,左右仆射已是主官,改稱為左右匡政。武後光宅元年(公元684年), 又改門下省為鸾台,中書省為鳳閣,尚書省為文昌台。各省首官皆稱令,左右仆射改 稱為文昌左右相。這兩次更名,都在中宗神龍元年(公元705年)複舊。第三次為玄宗 開元元年(公元713年),又改門下省為黃門省,長官稱黃門監、黃門侍郎,隻五年 即複原名。改中書省為紫微省、長官稱紫微令、紫微待郎,至肅宗至徳元年(公元756年)複舊。尚 書省左右仆射,改稱左承相、右丞相,至天寶元年(公元742年)複 舊名。
在三省更名同時,中央六部的稱謂也有部分變易。龍朔時,改吏部為司列,尚書稱 司列太常伯,侍郎稱司列少常伯;改戶部為司元,尚書稱司元太常伯,侍郎稱司元少 常伯;改禮部為司禮,改兵部為司戒,改刑部為司刑,改工部為司事,尚書皆稱 太常伯…少常伯。光宅時改吏部為天官,有天官尚書、天官侍郎之稱。又改戶部為 地官,改禮部為秋官,故又有地官尚書、地官侍郎、秋官尚書、秋官侍郎之稱謂。六 部下屬各曹名稱,也有部分更易,不一一贅述。唐代統治290年(公元618-907)
其各級政府和官員名稱,基本上是沿用太祖武德時定制下來的名稱。
小結
唐代宰相的職權,從制度上可以具體地劃分為兩個主要方面:一、作為三省長官的職權,二、集體議決政事的職權。
我們可以從上面河東裴氏家族的宰相的介紹中就可以看出,裴氏家族有些是三省的長官,有些不是,但也有宰相的資格,即有議決政事的職權。隻要朝廷給予諸如:同中書門下三品(643年-662年)、同東西台三品(662年-672年)、同中書門下三品(672年-684年)、同鳳閣鸾台三品(684年-705年)、同中書門下三品(705年-713年)、同紫微黃門三品(713年-720年)、同中書門下三品(720年-738年),同中書門下平章事(682年-684年)、同鳳閣鸾台平章事(684年-705年)、同中書門下平章事(705年-713年)、同紫微黃門平章事(713年-720年)、同中書門下平章事(720年-907年)、常被簡稱作同平章事,參知政事之類的名号,也可以入政事堂議政,也就取得了宰相資格。
政事堂宰相辦公會議,是宰相們集體執政的制度,便于發揮集體的才智,提高 管理國家大政的效能。
唐代,就是這樣在一代又一代宰相們集體治理下,步入當時世界的頂峰,昌盛繁華。河東裴氏家族大量優質的人才,為唐代的發展作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也為裴氏後人作出了偉大的榜樣:家國情懷,世代傳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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