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快遞的物品如下: (一)各類武器、彈藥。如槍支、子彈、炸彈等。 (二)各類易爆炸性物品。如雷管、鞭炮等。 (三)各類易燃燒性物品,包括液體、氣體和固體。如汽油、煤油、酒精、火柴等。 (四)各類易腐蝕性物品。如農藥、雙氧水、危險化學品等。 (五)各類放射性元素及容器。如鈾、钚等。 (六)各類烈性毒藥。如氰化物、砒霜等。 (七)各類麻醉藥物。如鴉片、海洛因及其它制品等。 (八)各類生化制品和傳染性物品。如危險性病菌、醫藥用廢棄物等。 (九)各種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政治穩定以及淫穢的出版物、宣傳品、印刷品等。 (十)各種妨害公共衛生的物品。如屍骨未經藥制的獸骨等。 (十一)國家法律、法規、行政規章明令禁止流通、寄遞或進出境的物品 (十二)包裝不妥,可能危害人身安全、污染或者損毀其他寄遞件、設備的物品等。 (十三)各寄達國(地區)禁止寄遞進口的物品等。 (十四)其他禁止寄遞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