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不影響。教育部為進一步完善具有中國特色的高等職業教育體系和高等教育多元化選拔錄取機制,貫徹落實《教育部财政部關于實施國家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計劃加快高等職業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意見》(教高[2006]14号)文件精神,積極探索引導高中畢業生和中職畢業生向優質高等職業院校合理分流,提升高等職業教育的生源質量,決定由高等職業院校在高考前組織命題、考試、評卷、劃定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确定錄取名單,直接報省教育考試院核準備案錄取。這種招生形式就叫做高職院校“單獨招生”,參加單獨招生考試錄取的考生與參加高考錄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