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國際标準的高爾夫球場共計18個洞。
其中長洞4個,每洞标準杆為5杆。短洞為4個,每洞标準杆為3杆。中洞為10個,每洞标準杆為4杆,打完全部18洞标準杆為72杆。
“高爾夫”是荷蘭文kolf的音譯,意思是“在綠地和新鮮氧氣中的美好生活”,它是一種把享受大自然樂趣、體育鍛煉和遊戲集于一身的運動,它是由一群牧羊人發明的。
由于打高爾夫球最早在宮庭貴族中盛行,加之高爾夫球場地設備昂貴,故有“貴族運動”之稱。高爾夫球是一種以棒擊球入穴的球類運動。高爾夫球運動中的基本裝備由球頭、杆身、握把組成。高爾夫球18洞制度由蘇格蘭制定,當地有全球最曆史悠久的高球會,被視作蘇格蘭國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