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怖主義法》中的基本原則共有8個:
(1)反對一切形式的恐怖主義原則;
(2)不妥協原則;
(3)綜合施策、标本兼治原則;
(4)專門工作與群衆路線相結合原則;
(5)防範為主、懲防結合原則;
(6)先發制敵、保持主動原則;
(7)法治原則;
(8)人權保障原則。
《反恐怖主義法》第六條規定,反恐怖主義工作應當依法進行,尊重和保障人權,維護公民和組織的合法權益。
在反恐怖主義工作中,應當尊重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民族風俗習慣,禁止任何基于地域、民族、宗教等理由的歧視性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