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籍人員可憑人才綠卡直接辦理外國人就業證或外國專家證,同時可持人才綠卡及外國人就業證或外國專家證,憑用人單位公函等直接到市公安局辦理2—5年長期居留證件。不辦理居留證件的,可憑人才綠卡及用人單位公函等換發入境有效期不超過5年,停留期限不超過180天的零次、一次、二次或者多次R字簽證。
2、可參加本市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本市現有職稱類政策性考試、職業技能培訓和國家職業資格鑒定。獲得本市或省頒發的資格證書,可按規定申請技能晉升培訓補貼。
3、随遷子女學前教育階段,符合年齡要求的,具有報名參加實際居住地所在區教育部門辦幼兒園電腦派位的資格;義務教育階段,由實際居住地所在區教育部門按本市戶籍居民同等待遇安排到公辦學校含政府在民辦學校購買的學位)就讀;參加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在報考範圍上享受與本市戶籍考生同等待遇,可報考公辦普通高中、民辦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
4、可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在本市申請辦理普通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往來台灣通行證及各類簽注。
5、可将人才綠卡作為投資身份證明,依法申辦工商營業執照。持有人為外國國籍、取得外國永久長期)居留權或為港澳台地區居民的,投資興辦企業時,可持人才綠卡直接申辦工商營業執照,無需再對其有效身份證明進行公證、認證。
6、可憑人才綠卡在本市内任一銀行開設賬戶,辦理存取款業務;創辦企業彙入外彙和取得的人民币利潤以及在本市取得的合法人民币收入,可按規定到指定外彙銀行辦理購付彙手續。
7、非廣州市戶籍的境内居民可享受廣州市戶籍居民待遇購買自住房,香港特别行政區、澳門特别行政區居民,台灣地區居民以及外國人,持中國護照、擁有國外永久長期)居留權且國内無戶籍的留學人員和其他人員可按國家有關規定購買1套自住房。
8、可在本市申領機動車駕駛證,辦理機動車注冊登記手續。名下沒有本市登記的中小客車,持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可享受廣州市戶籍居民待遇并依照《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中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辦法〉的通知》穗府辦〔2013〕28号)申請本市中小客車增量指标。
9、對人才綠卡持有人實行居住地屬地管理,人才綠卡持有人無須重複辦理居住登記手續,職能部門及時跟進服務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