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秩序。所謂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場所秩序和生活中人們應當遵守的共同準則。尋釁滋事犯罪多發生在公共場所 ( 也有一些發生在偏僻隐蔽的地方 ) ,常常給公民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産造成損害,但是尋釁滋事罪一般侵犯的并不是特定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産,而主要是指向公共秩序,向整個社會挑戰,蔑視社會主義道德和法制。
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無事生非,起哄搗亂,無理取鬧,毆打傷害無辜,肆意挑釁,橫行霸道,破壞公共秩序的行為。
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年滿 l6 周歲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上隻能由故意構成。即公然藐視國家法紀和社會公德。其動機是通過尋釁滋事活動,追求精神刺激,填補精神上的空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