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嚴格按照疫苗要求的操作規程進行,對有病,瘦弱,臨産(10-15天)或吃奶的,不足月齡的牲畜不予注射,待病畜康複,母豬産後或乳豬斷奶後再按規程補注。接種動物應處于休息、安靜條件下并保持清潔幹淨。非疫區的牲畜,于注射後28天方可運輸。
2、疫苗注射前要充分搖均,瓶口消毒後再啟封。啟封後的疫苗最好當天用完,未用完的要用蠟封閉針孔貯存2~8℃處,可第二天用,第二天用不完的疫苗不可再用,以免發生失效或引起牲畜不良反應。
3、注射器和針頭應潔淨,并用濕熱方法高壓滅菌或用潔淨水加熱煮沸消毒法消毒至少15分鐘,不可使用化學方法消毒;接種時針頭逐頭更換,要一畜一個針頭。更不得一隻注射器供兩種疫苗混用。
4、疫苗在使用過程中應保持低溫并避免日光直射;注射部位剪毛後用70%-75%酒精棉或碘酊擦淨消毒,再用擠幹的酒精棉擦幹消毒部位;疫苗必須注入肌肉内,不要過淺;切不可注入脂肪或皮下。若注射劑量大,最好分點注射。
5、注射疫苗後要注意觀察畜體的變化,由于個體的差異,有的牲畜可能出現減食,嘔吐,輕度體溫反應,這為正常現象,一般2~3天便可自愈;如出現呼吸困難,循環障礙,畜體僵直或休克,要立即注射腎上腺素解救。對因注射腎上腺素發生過敏反應出現假死,僵直,休克的牲畜應及時搶救,對症治療。
6、需要注意的是注射口蹄疫疫苗同時,不能注射其它疫苗。
7、注射口蹄疫疫苗的人員要随身攜帶腎上腺素等藥品,以防不測。接種後加強對動物的飼養管理。停食或減食1-2天屬正常反應。少數牲畜因品種、個體狀況原因可能出現疫苗過敏反應,應加強觀察,及時用腎上腺素(大中豬1ml)或其它辦法急救治療,以減少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