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以前減記存貨價值的影響因素已經消失,減記的金額應當予以恢複,并在原已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金額内轉回,轉回的金額計入當期損益(資産減值損失)。
借:存貨跌價準備,
貸:資産減值損失。
【提示】當存貨可變現淨值小于存貨成本時,“存貨跌價準備“科目貸方餘額=存貨成本-存貨可變現淨值。
當以前減記存貨價值的影響因素已經消失,減記的金額應當予以恢複,并在原已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金額内轉回,轉回的金額計入當期損益(資産減值損失)。
借:存貨跌價準備,
貸:資産減值損失。
【提示】當存貨可變現淨值小于存貨成本時,“存貨跌價準備“科目貸方餘額=存貨成本-存貨可變現淨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