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新房購房稅什麼時候交這一問題具體分以下幾種情況:
1、納稅人把原有房産用于生産經營的,是從開始營業的那個月算起要交房産稅的;
2、納稅人新建的房屋用于生産經營,是從建成的下一個月開始交房産稅;
3、納稅人委托施工企業建造的房子,是從辦理驗收手續的第二個月起要開始交房産稅;
4、若在驗收前,已經出租了,是從出租當月起交。
房産稅納稅期限,企業按季繳納,個人按半年繳納。凡按季納稅的,1年分4次組織征收;凡是按半年納稅的,1年分2次組織征收。其具體納稅期限,由市、縣稅務部門确定。對于房産出租獲得租金的,在收到租金時,按租金收入的12%(用于居住的按4%)繳納房産稅,對一次取得數年租金的,可考慮按年繳納房産稅,可一定要向稅務部門備案。并且出租部分的房産不再按房産餘值的1.2%征房産稅了。對于按季繳納,是在季度内,還是在季度末(即季度結束的下個月)繳納,現在尚有争議,但總的影響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