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訴訟時效:從知道或應當知道自已權益時起3年内向法院起訴。
2、起訴的法院:應向被告(欠款人)所在地(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法院起訴。
3、證據的收集:證據方面全面的收集。
4、如果勝訴,法院會依法執行,如果沒有現金還款,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訴訟當中,債務追讨的有效期一般為3年,但有特殊訴訟時效規定的則适用特殊的規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