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申請工傷鑒定要的手續是:
1、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内,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根據審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
3、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4、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法律依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内,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