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範公司債務糾紛的方式是:
1、防患于未然,是維護企業自身權益的前提基礎,因為債務糾紛在許多情況下是可以避免的。
2、有時貨款無歸的風險是由推銷人員造成的。有些推銷人員惟恐産品賣不出去,因此在對客戶信用狀況沒有把握的情況下,就采用代銷或賒銷方式,結果給企業造成重大損失。
3、積極催要貨款是企業避免陷入債務糾紛的重要手段。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條: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