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監督委員會是我國行使國家監察職能的專責機關,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進行監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各級監察委員會是行使國家監察職能的專責機關,依照本法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以下稱公職人員)進行監察,調查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開展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維護憲法和法律的尊嚴。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第八條:國家監察委員會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産生,負責全國監察工作。國家監察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若幹人、委員若幹人組成,主任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副主任、委員由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