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沒有把閣樓面積納入建築規劃,因此業主不能辦理相關的産權證。閣樓法律意義上是屬于房産權擁有者的,拆遷補償要看當地政策,首先面積計算規範有2個:
1、其實一個是建設工程建築面積計算規範,工程用的,适用于立項、科研、規劃、施工;
2、而另一個是房産測量規範規定超過2.2米以上計面積,否則不計,閣樓就是樓房的空間比較高,在中間再重新制作一層閣樓樓闆,閣樓即指位于房屋坡屋頂下部的房間。
3、事實上,閣樓主要是為了解決東北地區頂層屋面漏水問題而設計的結構,它并不屬于正常的房産結構,房屋産權證上根本沒有計入閣樓和露台的面積。
購買房屋屬于躍層,産權面積可以計,亦可以不計,以所簽合同為主,有約定按約定,無約定按法定,這些沒經過規劃部門審批的閣樓就是非法建築,銷售這種非法建築的行為也是非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