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票是一項書面的無條件的支付承諾,由一個人作成,并交給另一人,經制票人簽名承諾,即期或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來時間,支付一定數目的金錢給一個特定的人或其指定人或來人。
我國《票據法》對本票的定義,指的是銀行本票,指出票人簽發的,承諾自己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确定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國外票據法,允許企業和個人簽發本票,稱為一般本票,但在國際貿易中使用的本票,均為銀行本票,銀行本票都是即期的,一般本票可以是即期的或遠期的,而狹義的外彙的本票僅指銀行本票,不包括商業本票,個人本票,本票的出票人必須具有支付本票金額的可靠資金來源,并保證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