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非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即使沒有工作收入,在有撫養能力的情況下,依然應該支付撫養費。同時,沒有收入的一方要看看他沒有收入是什麼原因導緻的,如果是因為疾病等方面的原因而導緻沒有收入的話,可以根據情況減免孩子撫養費。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