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的詐騙罪由刑事偵查局管轄,而信用卡詐騙、合同詐騙等詐騙案由經偵部門管轄。
《公安部刑事案件管轄分工規定》中明确,公安機關經偵部門主要管轄下列經濟犯罪案件:集資詐騙案、貸款詐騙案、票據詐騙案、金融憑證詐騙案、信用證詐騙案、信用卡詐騙案、有價證券詐騙案、保險詐騙案、合同詐騙案。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财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财産。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