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中明确規定煙草專賣許可證是嚴禁買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的。當經營者、企業類型或經營地址發生變化時,煙草專賣許可證需要重新申請辦理。根據《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煙草專賣許可證的持證人改變經營地址(因道路規劃、城市建設等客觀原因除外)或者具有國家煙草專賣局規定的其他情形的,應當重新申領煙草專賣許可證;所持有的煙草專賣許可證其他登記事項發生改變的,應當及時變更煙草專賣許可證。
《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中明确規定煙草專賣許可證是嚴禁買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的。當經營者、企業類型或經營地址發生變化時,煙草專賣許可證需要重新申請辦理。根據《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煙草專賣許可證的持證人改變經營地址(因道路規劃、城市建設等客觀原因除外)或者具有國家煙草專賣局規定的其他情形的,應當重新申領煙草專賣許可證;所持有的煙草專賣許可證其他登記事項發生改變的,應當及時變更煙草專賣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