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步申請。保險公司的設立申請,是指發起人向審批機構提出設立保險公司、經營保險業務的意向、理由和要求。
2、籌建。《保險法》第71條規定:“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應當對設立保險公司的申請進行審查,自受理之日起六個月内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籌建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人。決定不批準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3、正式設立。申請籌建工作結束後,申請人可以向主管部門提交正式設立申請和相關文件。
4、設立登記。保險公司的設立申請人在獲得保險業務經營許可證後,可在法定期間内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經公司登記機關核準後頒發營業執照。
以上就是保險公司設立流程,隻要走完以上流程,那麼就可以設立保險公司了。